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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快评:“第三支柱”进一步做实,个人养老金可以动起来了

2025-07-05 21:14:58 [探索] 来源:计上心来网

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三支柱财政部、南财国家税务总局、快评银保监会、进步金证监会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做实同日即生效施行。个人这也是养老对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的落实。

个人养老金是动起指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第三支柱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南财养老金。养老金有所谓三大支柱,快评第一支柱是进步金“五险一金”里面强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第二支柱是做实各个企业各自实施的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就是个人个人化养老金。是养老否缴费、缴多少费、按几次缴费,缴费后购买哪些产品,都由个人决定、个人承担、个人享有,实现“完全积累”。

《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可以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根据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每个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每年可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也就是最多往这个账户里汇入12000元。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过期作废,次年重新计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来可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度上限。

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的金融产品跟通常的金融理财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以个人养老金账户购买,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在11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按照9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定调,发布了《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具体而言,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在12000元/年的限额内,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即不作为纳税的基数;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无论金额多少,均按照3%的较低税率(这是目前《个人所得税法》中的最低税率)作为“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本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适用20%的税率。所以,这意味着对这些收入不仅可以迟好多年交所得税,而且缴纳的税率会低不少。

换言之,个人养老金是政府特批的一个优惠性投资渠道,所以要想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并在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只有通过这个养老金账户和专门银行账户汇出的资金购买的金融产品,才被归入个人养老金。参加人以后缴存资金、登记缴费额度、实施个人养老金产品投资、受领个人养老金、支付个人所得税款、查询资金与相关权益信息等,都在这个账户进行。养老金账户是不变的,但和哪个商业银行的账户捆绑,个人可以更换。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不和其他人的账户混在一个大池子里。但投入的资金不能自由撤出,只有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情形,才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方式可以是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按照当时个人养老金账户里已经积累的数额,领完为止。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属于遗产,可以继承。《办法》虽然未明言,但按照法理,一个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个人养老金的归属。

养老金的本质可以说是一种强制储蓄,即把现在的资金留作日后使用。“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在多大程度上契合自己的需求,每个人可以视自己的情况而定。目前资金有富余,也有一定规模的投资理财的人应该会是个人养老金的第一批参加者。

而由于税收优惠的激励,原先投资理财规模较小的人也会有激励形成每年12000元的投资理财增量。故这也为销售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开辟了一片新蓝海。

享受2022年的税收优惠额度的剩余时间已经不足两个月。无论是个人还是金融机构都需要加快动作。不过,双方均宜审慎应对。虽然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和相应的税收优惠度更大,但个人进入养老金账户的资金也不是非得买理财产品,未进行投资的资金可以拿存款利息,并同样享受缴存等环节的税收优惠。

金融机构何时能尽快推出配套服务,令人期待。但金融机构也应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按照风险收益特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根据投资人年龄、退休日期、收入水平和风险偏好等情况推介,不得向投资人主动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不得承诺或者宣传产品保本保收益,不得宣传产品预期收益率。这也将会是接下来的监管重点。

证监会在11月4日也公布并实施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资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强调为了与养老金投资的特点相适应,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不管是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还是基金中基金(FOF),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皆不得短于5年。同时,为了鼓励投资者期长期投资,将分红方式设置为红利再投资(而非现金分红);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而非随时可赎回)。

总之,个人养老金是应对养老问题时的一个增量选项,总体上有利于丰富个人选择,也确实能给人提供实惠,同时有益于壮大金融产品市场。期待各方稳健前行,互促共生。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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